党院办关于2019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及北京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,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现将2019年劳动节放假时间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放假:
5月1日(星期三)至5月4日(星期六)放假休息,共4天。
补课:
4月28日(星期日)补5月2日(星期四)的课程。
5月5日(星期日)补5月3日(星期五)的课程。
各单位、各部门在此期间根据工作实际情况,安排好值班和安全等工作,遇有突发事项,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,确保全院师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党 院 办
2019年4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