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院办关于清查国音堂办公用房、库房和各类物品的通知 (国音办〔2019〕1号)
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,全面落实网格化属地管理,学校定于4月12日——19日,对国音堂办公用房、库存房及各类物品进行摸底排查,现就具体情况通知如下。
1.办公用房、库房清查。凡在国音堂有独立办公用房、库房的,到教学服务中心房管科登记。
2.各类物品清查。凡在国音堂独立办公用房、库房内存放物品的,需进行归类、摆放整齐;凡与两个及以上单位混合使用库房存放物品的,到教学服务中心房管科登记存放物品种类、数量,划定存放区域;凡在楼道等公共区域存放的物品的,于4月19日前自行清理,过期不清理整改的,由教学服务中心统一清理。
3.传达部署。各有关单位要立即进行工作传达,开展摸底排查,建立管理制度,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。在排查的过程中,要全面整改消除安全隐患,对本单位难以整改的问题,报教学服务中心办公室(办公楼406)及党委保卫部。
4.登记。登记地点:办公楼403,联系人:侯常奎,时间:4月12日——19日。
中国音乐学院
2019年4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