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院办关于《中国音乐学院年鉴(2018)》 编纂工作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全面、系统、客观、准确地记载和反映学校2018年建设与发展的情况,根据学校年鉴编纂工作办法,启动《中国音乐学院年鉴(2018)》(以下简称《年鉴(2018)》)的编纂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撰写要求
1.《年鉴(2018)》是全面收录反映学校2018年各方面工作状况的资料性工具书,记载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。《年鉴(2018)》反映学校2018年全年改革、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事件、重大活动、重要成绩等,对个别跨年度的大事件等可适当追溯。
2.《年鉴(2018)》采用文章、条目、表格和图片相结合,以条目和表格为主体的编纂体例。文章包括综述、概况等,反映各单位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,以总结、概括、统计数据形式表现;条目内容主要为各单位的大事、要事和特色工作,按照“大事不漏,小事不收”的原则,以一事一条目的形式进行归纳,条目应当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件、人物、原因、结果等6要素,文字简洁、精炼、重点突出,同时按照时间顺序编排,条目标题一般不超过17个字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《年鉴(2018)》的编纂工作,切实做好年鉴编写的组织工作。各单位主管领导对本部门年鉴稿件负审核责任,确保稿件的真实、准确、可靠。撰稿人负责本部门年鉴稿件的组稿、统稿、核稿等相关工作。
2.各单位根据年鉴编纂工作的安排,制定详细的编写提纲,将编写工作在本部门内进行有效任务分解,搜集翔实的资料,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合理取舍。
3.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8日,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,撰稿人填写年鉴材料报送表后交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4.《年鉴(2018)》电子版照片存储格式为JPG,照片必须为原始版,分辨率在300DPI以上,像素不低于1800×1200,并附有文字说明。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学校档案室(行政楼地下一层107室)。
党院办档案室
2019年4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