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题申报的通知
各二级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党委常委会、校长办公会议事程序,提高会议效率和决策质量,按照《中共中国音乐学院委员会常委会议事规则》《中国音乐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》,现就议题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党委常委会
1. 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,随时提交需经党委常委会议决的议题,申报议题必须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提出意见。
2. 议题确定上会后,各单位可通过电子会议系统实现提交议题、查看列席议题与会议进度等功能。具体请见附件《中国音乐学院电子会议系统二级单位端使用手册》(附件1)。如因涉密或为内部文件,不适宜提交的,需自行准备上会材料,并提前送达与会人员。
3. 各单位需按时上传签字扫描电子版《中国音乐学院党委常委会议题征集单》(附件2)、议题材料(PDF版)至会议系统,提交时间截至每周五12点,截至时间到期后议题征集系统自动关闭。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上会,二级部门请示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党院办公室。党院办公室负责审批汇总议题申报情况,报请党委书记审定后发布会议通知。
联系人:朱晓婷
二、校长办公会
1. 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,随时提交需经校长办公会议决的议题,申报议题必须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提出意见。
2. 议题确定上会后,各单位各单位可通过电子会议系统实现提交议题、查看列席议题与会议进度等功能。具体请见《中国音乐学院电子会议系统二级单位端使用手册》(附件1)。如因涉密或为内部文件,不适宜提交的,需自行准备上会材料,并提前送达与会人员。
3. 各单位需按时上传签字扫描电子版《中国音乐学院校长办公会议题征集单》(附件3)、议题材料(PDF版)议题材料提交时间截至每周五12点,截至时间到期后议题征集系统自动关闭。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上会,二级部门请示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党院办公室。党院办公室负责审批汇总议题申报情况,报请校长审定后发布会议通知。
联系人:曾天
附件2:中国音乐学院党委常委会议题征集单
附件3:中国音乐学院校长办公会议题征集单
党院办公室
2021年3月1日